別在無法確定的管道!

浪費太多時間~

如果你有金錢 債務方面的困擾

何不讓貸款經理幫助你看看呢?

 

 

 



新頭殼newtalk

監察院今 (12) 日上午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劉德勳之提案,彈劾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員警丁政豪、李永龍及林照雄等4為了春安績效栽槍誣告前置協商繳不出來無辜人民,嚴重戕害警察形象,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彈劾案內文指出,丁政豪、李永龍、林照雄及陳威於民國101年1月18日、19日 (春安工作期間),在未立案情形下逕自前往非轄內毒犯某劉姓嫌犯的住處,經違法搜查後發現劉嫌身上有安非他命,現場還有毒品殘渣袋及劉嫌的女友,但因平鎮派出所前一年春安工作績效墊底,李永龍等員警欲取得槍枝績效,於是共謀要求劉嫌交槍交人,以換取不偵辦其與女友之案件,現場毒品殘渣袋則由在場人古姓嫌犯、張姓嫌犯承認後移送,員警並共謀製作不實調查筆錄等公文書,李永龍嗣後將安非他命還給劉嫌。而當晚到場支援的所長吳彥霖經李永龍等人告知上開條件後,竟夥同共謀實行。

彈劾案指出,吳彥霖等人控制劉嫌及其女友,先由劉嫌委託友人張姓嫌犯等人放置槍彈於與劉嫌不對盤之黃姓嫌犯住處,員警待黃嫌回來時即予搜索,但因信用不良汽車貸款不明原因並未搜索到槍彈。劉嫌再委託張嫌將槍枝放置於其同學葉姓嫌犯之工廠廁所天花板後,劉嫌遂開車進入該工廠,員警假意尾隨入內違法搜索查得槍彈,進而共謀製作不實之調查筆錄等公文書,將葉嫌移送地檢署,至於劉嫌及其女友則被員警縱放。

彈劾案文中提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於101年3月13日為葉嫌案開庭以證人身分傳訊丁政豪、李永龍及陳威,3人供前具結而證稱:不是本來就知道槍彈是在天花板,而是搜索後才查到等不實證詞,影響偵查正確性。彈劾理由指出,4名員警除了違反刑法163條第1項縱放罪、第165條隱匿刑事證據罪、第168條偽證罪、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第213、216條製作並行使不實公文書罪、第307條違法搜索罪等,且涉有刑事責任外,亦有違反「警察偵查犯罪手冊」、「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及「警察機關通報越區辦案應行注意事項」等程序規定,從而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應依法令從事職務、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之規定有違。

監察委員王美玉、劉德勳表示,在調查中發現葉嫌於警局之調查筆錄矢口否認持有槍彈,並提出當時各家銀行貸款利率比較劉嫌之朋友(即張嫌)先來借廁所後,警察遂立即進來查槍,顯然被栽槍之抗辯,劉嫌之筆錄亦稱員警是尾隨進入搜索,然而平鎮分局偵查隊未善盡偵查職責,未詳加查證即率將葉嫌移送地檢署,亦為造成無辜民眾被移送的原因。

王美玉、劉德勳強調,此案自101年1月發生、103年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幹員發動偵辦迄今,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涉案員警均未移送懲戒,除短暫停職外亦無任何懲處處分,李永龍已然退休,陳威迄今逃亡未歸,對於公平正義實屬有虧,故特予彈劾,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以昭懲儆。
D576AABC92E5A801
arrow
arrow

    afw456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